使用技术要求 | 1.秧田于秧针期至一叶一针期,本品于插秧后7-10天每亩用灭线磷10%颗粒剂1.0-1.2公斤拌细沙 |
产品性能 | 灭线磷为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无熏蒸和内吸作用,对水稻稻瘿蚊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 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易经皮肤进入人体,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
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一次。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建议与不同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携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
2、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3、本品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