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选择在稻飞虱爆发的早期用药;喷雾应均匀周到,用水量要足;
2.要喷到飞虱集中危害的水稻茎基部;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有触杀、熏蒸和内吸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
5、由于对于蜜蜂的杀伤力大,不宜在花期使用。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7、下雨前不宜施药。
8、某些水稻品种如农I73、农虎3号等对速灭威敏感,应在分蘖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
9、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5天。
10、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呼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并加锁保管。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