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飞虱低龄若虫盛期打药,施药时水量要充足,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异丙威原药、适宜的乳化剂和溶剂经混配加工而成,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本品具有触杀作用,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在低龄若虫期均匀喷雾,对水稻稻飞虱和叶蝉都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本品对蜜蜂、家蚕毒害大,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晕、乏力、呕吐、视力模糊等,严重者出现意识不清、呼吸困难等症状。不慎吸入药液,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上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和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装卸时小心轻放,以免破损。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