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无内吸和传导作用,应用于害虫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对叶杈不要漏喷。2.视害虫发生情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药效迅速残效期长。用于防治苹果桃小食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为延迟抗性产生,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澡,清洗工作服。5.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药器具。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蜜蜂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此药,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6.用过的溶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本品易燃,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存放。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