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对螨卵具有杀死作用,同时抑制成螨产卵,应比其它杀螨剂早些使用。在春季每叶3-5头害螨时,进行防治 |
产品性能 | 1.本品是由菊酯类和噻唑烷酮类杀螨剂复配而成,速效性好。 2.本品兼具两种有效成分的优点,可杀卵、幼螨、若螨,又可杀成螨,兼具触杀和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本品对蚕有长时间的毒性,不要在蚕室桑园附近使用。 6.本品不能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物质混用。 7.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0天。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可能会对皮肤有轻微刺激,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