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飞虱出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对白菜、萝卜和薯类作物敏感,接触后白菜、萝卜易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噻嗪酮与异丙威复配的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作用,通过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及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麻痹及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3.本品在使用剂量范围内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等。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1]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3]误服 立即催吐。同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贮存在远离食物、饲料和儿 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