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掌握在幼虫初孵期施药,视虫情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2-3次。
2.本品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苯基甲酰基脲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无内吸性。作用机制主要是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脱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蜕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而发挥杀虫作用。 |
注意事项 | 1.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4次,安全间隔期7天。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等。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6.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本品久置后有明显沉淀现象,摇匀后使用,不影响药效,使用时要先摇匀后加少量水稀释,再加水至合适的浓度。喷药时一定要均匀,勿漏喷。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就医,可洗胃,不要引吐。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