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沙蚕毒素的一种衍生物,广谱,可用于防治鳞翅目、鞘翅目、半翅目、双翅目等多种害虫和线虫。对捕食性螨类影响小。其毒理机制为阻滞神经细胞接点啊中枢神经系统中的传递冲动作用,使昆虫麻痹。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开启产品包装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对使用后废弃的包装物,应采用深埋、焚化等方式妥善处理,但必须远离住宅区和水源。农药包装不能作为它用,绝不能用盛过农药的容器来装食品、酒、油等,也不能用来盛放粮食和饲料。
2.使用本品是不可吃东西和饮水,避免吸入药液,用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万一着火,应及时灭火。避免火情扩大,如泄漏或遗洒,应及时清除,及时处理,不让污染面积的范围扩大。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