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掌握在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飞虱、三化螟卵孵化高峰期用药,每亩用本品兑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吡虫啉和杀虫单配制而成的杀虫剂,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与沙蚕毒素类杀虫剂的混配制剂,可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飞虱、三化螟。作用特点是即有效地抑制昆虫体内的胆碱酯酶,又可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用于防稻飞虱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可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3.本品对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养鱼稻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等禁用本品。
4.本品为中等毒药剂,配药和施药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用过的包装物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宜集中妥善处理。清洗器具的高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溏等水域。
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剂为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与沙蚕毒素类杀虫剂的混配制剂,但主成分为沙蚕毒素类杀虫剂,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
若溅及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及眼睛,及时用大量清水清洗,情况严重的应请医生进行处理。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若因本品引起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误服本品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避免曝晒,严防潮湿和雨淋,并保持通风。
2.不得与食品、种子、粮食、饲料等混放,并置于阴凉干燥处。
3.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加锁并密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