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植物源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机理为麻醉神经,烟碱蒸气可自虫体任何部分侵入体内而发挥毒杀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应用清洁的塑料桶或衬塑铁桶包装,注意不能使其直接金属。
3、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和施用中,操作人员应戴防毒面罩、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要小心谨慎,避免接触挥发气体,防止污染。施药期间不得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对于废弃的包装要彻底冲洗,不能重复使用,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处理。
5、本品不属于易燃品,万一着火,及时扑灭,灭火剂采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6、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电源,穿防毒服,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早期中毒为流涎、恶心、呕吐和腹泻,剂量高时迅速出现循环衰竭,呼吸困难、紫绀和意识丧失。
2、急救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用清水或盐水彻底洗胃;如丧失意识,开始时可吞服活性炭,清洗肠胃。禁服吐根糖浆。应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运输时轻拿轻放,谨防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