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孵卵盛期至1-2幼虫龄幼虫高峰期,兑水均匀喷雾施药。施药时要将药液喷到叶片反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为延缓抗药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 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等。6.关于农药废旧溶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要穿透,在燃烧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用过的溶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昏、无力、视力模糊 、呕吐、出汗、腹泻。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可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用量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或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