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喷施,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一般用药2-3次。
2. 本品对光不稳定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生物制剂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渗透
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内吸性;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防治甘蓝小菜蛾
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
数为1次。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生物制剂复配的杀虫剂,建议与其
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及
鸟类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
禁用。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及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
洗施药器具,禁止在家蚕养殖作物上施药。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
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
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
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应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
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
主,可以使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
阿托品和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