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夏季高温季节,害螨发生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由于本品具有缓释特点,提倡和其它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非内吸性杀螨剂,对有机磷和有机氧有抗性的害螨不产生交互抗性;对害螨以触杀为主,喷药后起始毒力缓慢。3天后活性开始增加,到14天达到高峰。残效期较长,对幼螨和成、若螨的杀伤力较强,但对卵的杀伤力不大,正常标量条件下在作物各生长期使用相对安全。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避免长期单一使用,应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螨剂交替使用。
4.开启包装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多汗、呕吐、抽搐、昏迷、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催吐、洗胃、导泻,防止脑水肿发生,严禁大量输血,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