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卵孵盛期及1-2龄幼虫期,使用本品兑水稀释,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遇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兼具触杀、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速效性较好,对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认真阅读本标签,遵守农药使用规范,或在当地植保技术部门指导下用药。
2、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
3、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完成后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暴露部位。
6、注意在使用过程中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应采取焚烧或掩埋等方法妥善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菊酯类中毒对症治疗,必要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通风之处,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本品易燃,严禁明火,远离火源或热源。
3、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