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烟碱类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通过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使昆虫异常兴奋,全身痉挛,麻痹而死。 对同翅目害虫、鳞翅目害虫、鞘翅目害虫以及蓟马目害虫均有较好防治效果。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品采用塑料或铁桶包装,但须符合GB3796中的有关规定。2.开启包装物小心操作,不使农药接触皮肤。加工制剂时要穿长衣长裤,配戴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尽量减少污染。废弃包装物,建议控制焚烧或安全掩埋法处理。3.万一着火或泄漏或遗洒进入散溢泄漏处理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应采用干沙覆盖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浇,并立即通知当地消防部门和公安部门。4.避免孕妇及哺乳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该原药对眼睛和皮肤无刺激作用。眼睛污染者若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后仍有刺激感,要进行眼科专门治疗,误服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催吐,导泻。无特殊解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在通风干燥的环境下贮存,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在运输过程中,小心轻放,注意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