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在棉蚜发生初期均匀喷雾防治,防治苗期棉蚜适当减当剂量,应注意和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丁硫克百威和矿物油复配而成,充分发挥了各自的特点,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持效期较长,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对棉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能与其它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顺风喷雾,天气不良时不要施药。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症状:头昏、呕吐、多汗、瞳孔缩小。严重者出现意识不清,皮肤出现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十五分钟以上。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切勿催吐,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避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能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本品易燃,应按规定运输和贮存,要轻装轻卸,避免雨淋、日晒并远离火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