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梨小食心虫卵孵化期至幼虫爬果期喷施,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天晴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用于防治梨树梨小食心虫。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梨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及鸟类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及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蚕室附近禁用。 4.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者,就医。误服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