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抗生素类杀螨剂,对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主要抑制成、若螨神经传导,使接触药剂后出现麻痹症状,2-4天后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施药时搞好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吸入,应送医院对症治疗,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严重者及时送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