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棉铃虫发生初期,均匀喷施于植株叶片正反面。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不具有内吸性。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三次。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免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彻底的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
2.远离儿童、火源,并加锁保管。
3.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种子、肥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