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公顷用本品1125-1687.5克兑水600公斤(或每亩用本品75-112.5克兑水40公斤)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内吸杀菌剂,双向传导,对稻瘟病有效。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按照规定用量将本农药均匀喷洒。不要同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3、施药时须戴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以免吸进药液或皮肤接触药剂。4、喷药后要用肥皂洗净脸、手和脚等露在外面的皮肤,并且要漱口。5、本剂应放置于安全地点,施药器械不得在水塘内洗涤,避免对藻类和鱼类的危害。6、使用过的容器放置安全地点,对空包装物加以填埋或焚烧。由于对水生物有一定影响,为此禁止水产养殖区及周围使用,也不可在该水源处清洗药具。7、孕期或孕妇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8、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毒性较低,万一中毒时,立即脱下被污染的衣服,并用大量的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洗净被污染的皮肤,并就医。如溅到眼中时,立即用清水洗眼睛并就医。误服时要漱口、喝水,及时送医院接受医生的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倒置,严防碰撞、外溢和破损,避免包装散落。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