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使用于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废弃包装处理方法,量小时,用腐蚀酸分解或用掩埋法处置。在规定场所掩埋,不可他用。
2.接触药剂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工作结束时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3.大量泄漏时,隔离泄漏污染区,用塑料布、帆布覆盖。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腐蚀性烟气。
5. 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和废弃物质,不能污染水源,鱼塘。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眼、皮肤、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反复接触后对肝和心脏有损害。
2.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3.误服时,立即催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如果还没有腹泻,可在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失水和电解质严重紊乱时,需要补充口服液或静脉液。
4.吸入处理: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就医。
5.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携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库房中。保持容器密封。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2.远离儿童、火源、热源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运。运输严禁与氧化剂、碱类、食品化学类混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