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稻飞虱是迁飞性危害水稻的害虫,在稻丛下部刺吸叶汁,使稻株丧失水分导致稻叶发黄,茎杆容易倒伏。水稻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作用,对刺吸式口器稻飞虱害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白菜、萝卜、薯类作物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稻田施用前后10天避免使用敌稗。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多汗、流涎。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胸闷、呼吸困难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仲丁威中毒为主,可以使用[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