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一般在水稻封行后至抽穗前期或盛发初期施药,视病害发生情况,每10-15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农用抗生素类杀菌剂,具有内吸、保护治疗作用。用于水稻纹枯病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 施药时应保持稻田水深3-6厘米。
3. 本品为农用抗生素类杀菌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 本品忌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抽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裸露部位。
6.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体。
7. 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节避免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毒性较低。施药后及时清洗脸及裸露部位,如有中毒,无特效解毒剂,及时送医院,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霉防腐,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