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掌握在棉花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始发期,每亩按规定剂量兑水,均匀透彻喷雾;虫情严重时,可间隔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氟啶脲原药、适宜乳化剂和溶剂经混配加工而成,是一种由苯甲酰脲类杀虫剂加工的制剂,是抑制几丁质合成的昆虫生长调节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性能,能有效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棉花上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本品不可与碱性药剂(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等物质混用,以免失效。
3.本剂属低毒药剂,配药和施药人员在使用本品时必须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及其他身体暴露部位。
4.请不要将用剩余的药剂倒入水田、湖沼、河流里。
5.勿用包装本剂的容器去装其它物品,宜集中妥善处理。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
7.应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
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
3、误服中毒,要喝1-2杯水,立即洗胃,不要吲吐,请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药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避免曝晒,严防潮湿和雨淋,并保持通风。
2.不得与食品、种子、粮食、饲料等混放,并置于阴凉干燥处。
3.密封保存,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