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通过抑制害虫的神经传导杀虫,可杀死棉花上棉铃虫幼虫。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
5.本品对蜜蜂有不良影响。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7.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8.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抽搐、瞳孔缩小、惊厥、呼吸麻痹等。 2、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如确认是辛硫磷中毒主,选用阿托品、解磷定可以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不可倒置,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并加锁保管。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