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效重期应在卵孵化盛期1-2龄幼虫盛期,生长中后期应在2-3龄幼虫盛期,发生期施药防治。5-7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苯基甲酰脲类新型杀虫剂。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作用,无内吸性。主要作用机理是抑制害虫几丁质的合成,阻碍害虫正常蜕皮,使卵的孵化率,幼蜕皮,成虫羽化受阻,蛹发育畸形。活性高,作用快,可有效防治甘蓝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
2.施药适期应较一般有机磷除草剂提早3天左右,在低龄幼虫期喷药,钻蛀性害虫宜在卵高峰期至卵盛期施药效果较好。喷药时,要使药液湿润作物叶片,才能充分发挥药效。对蚜虫,叶蝉,飞虱无效;
3.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4.本品对人类有毒开启包装袋或施药时,应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做好防护措施,如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水鞋等;
5.施药完后,包装物应深埋或焚烧,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可随意丢弃。药剂或冲洗施药器械不可污染池塘,湖泊,河流等水体。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对人类有毒,禁止吞服、吸入、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
2.不慎接触皮肤或键入眼睛,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至少15分钟,并立即送医治疗。
3.若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清鲜处,清楚污染衣物或污染部位,给休克患者进行人工呼吸等必要的救护,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4.若误服立即喝1-2杯水,立即洗胃,不要引吐,并立即送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晒处。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2.本品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3.本品堆码应符合安全,方便,容易操作的原则。防止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