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稻飞虱卵孵化盛期至低龄若虫期进行喷雾施药,视虫害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最多可连续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硝基亚甲基为农用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具有内吸作用,对水稻稻飞虱、小麦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用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小麦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安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接触眼睛或皮肤,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如发现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