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稻瘟病发生前或发生初期喷雾施用,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具有较强内吸性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专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喷药后能迅速被水稻茎、叶吸收,并输送到根及稻株未着药部位,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抗冲刷力较强,喷药一小时后遇雨不需补喷,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 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开启包装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无特效解毒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