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 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对双翅目和鳞翅目也有效,对线虫和红蜘蛛无活性。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 |
注意事项 | 1.开启包装物操作时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2.万一着火或泄漏或遗洒进入散溢泄漏处理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应采用干沙覆盖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浇,并立即通知当地消防部门和公安部门。
3.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眼睛污染者若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刺激感,到眼科治疗;误服时,立即催吐,导泻。无特效解药,对症治疗。皮肤接触后,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化肥、饮料等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在运输过程中,小心轻放,注意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