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菜青虫初发期前进行喷雾,每季最多用药3次,安全间隔期5天。2、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二元混配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禁止在河塘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以有机磷中毒为主。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重度中毒还会出现昏迷、呼吸困难、口吐白沫、惊厥,呼吸麻痹等症状。急救治疗:若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服用阿托品1-5mg或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0599-2827564。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严格管理药剂,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仓库中,远离热源或火源;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严禁倒置。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