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宜在菜青虫低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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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熏蒸及胃毒作用。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效好 ,蒸气压高,对同翅目、鳞翅目昆虫有较强击倒力。施药后易分解,残效期短。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本品对水生生物高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视物模糊、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物增加、呼吸困难、肺水肿、肌束振颤、肌麻痹。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饮足量温水,催吐;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
口服活性炭,导泻;每5分钟给服一片阿托品,直到感觉口干为止。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于通风、干燥、阴凉处存放。
2、贮存时应远离饲料、食品及儿童,并加锁保管。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