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兑水均匀喷雾。
2.马铃薯、豆类、高梁、棉花对本品易产生药 |
产品性能 | 该产品由烟碱类杀虫剂和仿生性沙蚕毒系杀虫剂混配而成,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作用。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对水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有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开花植物花期、鱼塘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期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面罩等,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药时要穿防护服、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
5.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6.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吡虫啉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杀虫单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
急救措施:如发生中毒,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杀虫单急救时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皮肤及眼睛触药,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
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
4.本品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