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幼虫1-2龄期前,兑水均匀喷雾施用。施药时要把药液喷到叶片正反面,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价格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为延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