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施药一次,此时一般正值水稻苗期或分蘖期,间隔7-10天,根据虫害必要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可抑制胆碱酯酶,对害虫具有较为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良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的二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的生长及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4.本品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7.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一般症状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等,严重时会有腹痛、烦躁不安、轻度呼吸困难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时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也可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但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配合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应送医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