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害虫发生初期开始用药,喷药时力求均匀、周到。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烟草、瓜类等敏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施用本品可有效防治稻纵卷叶螟对水稻作物的危害。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15天。每个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药液贱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4、建议与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要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应及时将病人送医院治疗。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