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叶瘟初发或穗瘟始穗期施药,兑水30—55公斤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施药1—2次,间隔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能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通过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有效地防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
注意事项 | 1、该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
2、该产品属保护性杀菌剂,防治穗茎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三天。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处理剩余农药和废容器时,注意不要污染环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四肢无力、步态蹒跚、肌肉震颤及瘫痪。
如有药液溅到眼睛里和皮肤上,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误服则应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无特殊解毒药,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混放,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时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