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棉铃虫卵孵盛期至1~2龄幼虫发生初盛期喷雾防治。
2、施药做到喷雾周到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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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生物活性较高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在正常技术使用条件下对棉花棉铃虫具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碱性等农药的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施药时应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饮食等;使用完毕及时洗手、洗脸。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有毒,家蚕剧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盛花期、蜂房、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呼吸困难、急促、血压过低、脉搏迟缓,接着出现高血压和心跳过快,也可能短时期反应迟钝,然后全身兴奋,严重时有惊厥等现象或症状。皮肤粘膜接触者可有灼伤、流泪、流涕、喷嚏及皮肤刺痒、紧麻感甚至发生接触性皮炎和过敏性皮炎。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