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三化螟卵孵化盛期至二龄幼虫高峰期,采用喷雾法施药防治,每亩兑水40-60公斤均匀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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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 用于防治水稻三化螟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②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③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④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能接触本品。
⑥为延缓抗药性,可以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抽搐、呼吸困难等。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