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用于苹果树上,宜在幼虫早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每季作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可用于苹果树上防治桃小食心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引起头痛,头昏,角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