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二化螟孵化盛期到高峰期每亩使用规定剂量均匀喷细雾。
2.大风天、高温天或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主要通过触杀、胃毒、熏蒸三种作用方式控制害虫。对水稻田害虫二化螟有良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收获前15天禁止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避免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配。
3.本品对鱼类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或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和剩余的药液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本品对烟草及瓜类,莴苣苗期较敏感,请慎用。
7.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8.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睛: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15分钟,咨询医务人员。
误服:应立即就医,是否需要引吐,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
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毁弃污染的鞋。
吸入:立即移到新鲜空气处,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明火,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药妥善处理。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