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稻飞虱低龄幼虫始盛发期,将本品按推荐剂量对水均匀喷雾施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噻嗪酮和速灭威原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作用,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5天。
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混放,应放在阴凉、干燥处。
3、施药时不要使药液飘移到萝卜、白菜等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4、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 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抽搐、痉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等。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
如误服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
啡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