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桃小食心虫卵孵化盛期至幼虫爬果期喷雾,每8天使用一次,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大风天及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天敌、水生生物毒性高,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水源,桑园及蚕室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4.配药时,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服。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接触大量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昏迷,休克。急救措施: 1.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如吸入、眼睛溅入,皮肤沾染农药后,用大量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重者立即带标签就医。误服,到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