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菜青虫1-3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每亩兑水50-60千克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切勿吞服,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阴凉处,远离水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种子、肥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