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低龄幼虫发生盛期为最佳用药期,亩用制剂兑水30公斤,均匀喷雾于叶片正、反面。
2、大风天或预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生物活性较高,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击倒速度快,对甘蓝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为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忌污染水源和桑园。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手套、口罩、胶鞋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