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早晨或傍晚施药最佳。
2、本品对高粱,玉米易发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熏蒸及胃毒作用。为胆酰酯酶抑制剂,对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效较好,蒸气压高,对同翅目、鳞翅目昆虫有较强击倒力。施药后易分解,残效期短。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高粱、玉米易发生药害,对瓜豆亦较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漂移至上述作物。3、保质期内如有吸潮结块现象,溶解后不影响药效。4、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物质混用。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及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9.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中毒急救: [1] 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 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 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食品,饲料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避免光照,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物品同储同运。3.本品不能与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储存和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