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发病初期或之前开始用药,每次施药间隔为7-10天。
2、本品在水稻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型杀菌剂,对水稻稻瘟病有效,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从而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本品主要用于水稻田预防和治疗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开启包装前请详细阅读本使用说明,严格按说明操作。2、药液请现混现用,配好后立即使用。3、施药时应避免与身体和皮肤接触,用药时应穿戴好手套、防护服等;施药时不能饮水、吸烟、进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本品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以免污染河流水源,也不可做他用。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在喷过铜、汞、碱性药剂后要间隔一周后才能喷此药。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1、正常使用,一般只对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无中毒现象发生。2、不慎药液接触皮肤, 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3、不慎药液接触眼睛, 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4、不慎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携此标签去医院治疗。5、医疗措施:进行洗胃,防止胃物进入病人呼吸道,再对症治疗。暂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剂应拧紧瓶盖存放阴凉、干燥、通风、安全处,远离儿童、火源,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存。2、本品堆放不得超过两米,以免因过重压坏包装导致泄露。3、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