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建议于小麦蚜虫盛发期施药。喷药时力求均匀、周到,并重点喷透害虫密集之处,以便达到最佳的防治效果。 |
产品性能 | 本品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小麦蚜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小麦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3. 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从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
4.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
5. 建议与其他低毒杀虫剂轮换使用,有利于控制害虫抗药性的产生。
6. 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该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