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飞虱卵孵化盛期至3龄幼虫期,注意喷雾均匀。
2.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吡啶类新型杀虫剂,具有强内吸性、触杀、胃毒和渗透等作用,通过作用于害虫乙酰胆碱酯酶的受体,干扰其神经系统,快速杀死害虫,对水稻稻飞虱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不超过2次;本品持效期较长,但对害虫发生较严重的田块宜在施药后5-7天再进行一次用药。
2.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勿连续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请勿在稻飞虱对吡虫啉高抗地区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麻木、无力、呼吸困难和震颤,严重中毒会出现痉挛。若药液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