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期至飞虱为害期间施药,每亩兑水50kg,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 |
产品性能 | 本品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 亡。本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宜在若虫期至为害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在稻田使用时,避免同时使用敌稗和灭草灵,以防产生药害。 3.本品对鱼有毒,不能在鱼塘附近使用此药。也不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由于对蜜蜂的杀伤力大,不宜在花期使用。4.本品不可与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自2019年8月1日起,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断定为氨基甲酸酯类中毒,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