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每亩按推荐剂量用本品兑水40公斤(手动喷雾)或20公斤(机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由三唑磷原药、氮酮和适宜的乳化剂等加工制成,具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较好,杀卵作用较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适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1、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鱼、蜂和蚕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蚕室及桑园附近和蜜源作物花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胶鞋,喷雾时要顺风方向进行,防止口鼻吸入,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接触本品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水洗净。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救治,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运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渗漏、破损。搬运时要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